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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就這樣,你已經伴我走過三百六十五天。
我和你走過了大半個台灣,看過海、爬過山,見證過喜悅、悲傷、緊張、愛情、友情、親情,無論天晴、下雨、我開心、不開心,你總是陪著我,除非我拒絕,不然你從不會離開我。
有你,真好。
謝謝你帶給我的快樂與滿足。以後的日子,我們繼續一起刻劃人生每個重要的時刻吧!
笑一個吧!啪!
小王子
jocelyn0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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