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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以前,標題一定是精簡再精簡,絕不囉嗦的。
最好一個字結束,兩個字尚可,三個就嫌多了。絕對不會像這樣。
好吧,這也不過是另一種表示:連文字都跟個性一樣,是個悶騷鬼。
今天坐了整整有三十五分鐘的捷運吧,在車廂裡搖搖擺擺的。我想起當初為什麼這麼排斥進市府工作的理由,其實忍一忍,或是忍到成為習慣,那都不會是大問題。有很多吃的選擇,也有誠品,距離也不會離車站過遠,重點是機會多,為什麼會這麼這麼不想來呢?那個時候。
只是討厭藍線而已。
討厭在下班時間還得挨著別人的肩膀,晃到另一個人多的北車,再晃阿晃的,晃回熟悉的紅線,跟著四季的循環,沒得改變。
好像在這個城市裡,只剩搖擺。
車廂的搖擺,拉環的搖擺,肩膀的搖擺,腦袋的搖擺,人的搖擺。
浪的搖擺,光用想的就讓人頭暈。
可是阿可是,總不能因為討厭一樣東西,所以就一直逃避下去。所以雖然生長在這裡,習慣這裡,雖然談不上喜歡,卻因為有讓人安心的存在在這裡,所以留了下來。向依戀土壤一樣,蜷曲在溫潤裡,發芽,長大,開花,再結果。
而果實又要落在何方?
那天經過信義區的時候,我想起第一次來看攝影展時拍下的日落。
真的很美,但是沒有一樣是留下來的。
就像是很絢爛的煙火,轟的剎那砰然,然後幾秒後,就只剩氣味,在空氣裡,在二十二歲的秋天裡。
2012.01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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